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导师及2016级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为提高专业实践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韦德网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及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2016级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请各相关学院做好2016级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安排,做好研究生专业实践前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相关准备工作,帮助研究生与实习企业签订《研究生(实习)实践协议书》或《研究生预就业协议书》(附件1)。
3. 请各相关学院定期安排人员走访研究生实践单位,及时了解研究生在实践单位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通过提交成果报告、组织专业实践报告交流会、答辩等方式对每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
4. 请各研究生校内导师联系、安排并落实好研究生的实践单位及校外导师,指导研究生提前做好实践计划。研究生实践单位应是与校内导师开展紧密科研合作的企事业单位,其校外导师应被我校正式聘任。
5. 研究生实践期间,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应定期交流,及时掌握研究生的工作、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情况。实践结束后,请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做好实践工作总结。
6. 研究生应于实践前填写韦德网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附件2),并报经校内、校外导师和相关学院审阅。
7. 研究生实践期间,应定期向校内、校外导师汇报工作情况,并做好各项工作记录。专业实践结束后,须认真填写韦德网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后,交各相关学院审查。
二、时间安排
1. 研究生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填好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研究生(实习)实践协议书》或《研究生预就业协议书》交到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2. 请各相关学院于2017年7月8日下班前将韦德网站《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4)交到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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