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韦德网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办法(修订)》和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学校拟开展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2021级已开题研究生,以及上一学年推迟中期检查的研究生。研究生须开题满6个月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8日前完成。
三、相关要求
强化过程管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采用填报中期检查表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审查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和进度。
(一)中期检查程序
1.填写中期检查表:研究生根据学位论文工作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韦德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导师(专硕:校内、外导师;学硕:校内导师)确认。
2.导师确认:认真检查研究生自开题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核实其阶段性成果水平。
3.确定答辩小组名单:二级培养单位确定中期检查答辩小组名单。答辩小组由3-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小组中至少含1名校外导师。
4.中期检查答辩:以正式答辩方式进行。研究生主要汇报学位论文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计划进行以及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学位论文完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对后续工作内容和进度的安排等。
5.答辩小组评议:答辩小组根据研究生汇报的学位论文完成进展情况、创新之处、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方面进行提问,结合学生答辩情况对学生前期研究工作做出具体的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下一步工作建议。答辩小组评定结果分通过、不通过2种。中期检查不通过的,至少1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6.二级培养单位须收集整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等纸质材料集中保管,并将《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填报
1.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中上传审核完毕的附件1电子扫描版,提交论文中期检查申请,并提醒导师审核通过。
2.研究生秘书通过“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审核确认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综合大楼510室); 联系电话:6291820。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19日